团体人身意外 保险有基本保险和额外的可选保险。 信誉良好的保险公司友邦保险,安联和其他公司提供这种团体保险。
团体人身意外基本保障
团体人身意外(GPA) 提供基本保险,如下表所示:
- 意外身故保障
- 永久完全残疾
- 抢夺盗窃
- 住院现金
- 丧葬费用
- 骨折
- 公共交通的额外赔偿
- 2度和3度烧伤
红保保险代理人 可以提供友邦保险、安联保险和其他保险公司的最佳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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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人身意外附加保障
团体人身意外(GPA) 提供额外保险和额外保费,如下所示:
意外医疗赔偿保障
在事故发生之日起 52 周内遭受需要医生治疗、住院或雇用有执照/研究生护士的伤害。
意外医生保障
在咨询医生后受伤,并在事故发生之日起 52 周内被转介接受进一步的替代治疗。
意外每周弥偿保障
- 暂时性完全伤残 – 在事故发生后90天内完全及持续致残及无法履行任何职业职务。
- 暂时性部分残疾 – 在事故发生后 90 天内部分和持续残疾并被阻止履行任何职业职责。
每日住院入息保障
当受保成员因疾病或意外而在医生的专业护理下住院至少六(6)小时时支付。
以下是友邦保险集团人身意外(GPA)保障详情列表
What are the significant exclusions under this policy?
- 艾滋病或与艾滋病有关的疾病。
- 自杀或自毁任何企图 在理智或精神错乱时自我伤害。
- 酗酒和药物滥用或任何相关并发症。
- 美容或整形手术或任何择期手术。
- 赛车手或骑手、特技演员、保镖和相关活动。
- 例行健康检查,任何与入院诊断、疾病或伤害或任何治疗没有直接关系的调查。
Claims Procedures And Documentations.
如果发生意外造成伤害,受保成员必须在事故造成伤害之日起三十(30)天内向保险公司提供书面索赔通知。
填写索赔文件,并提供索赔证明:
(a) 门诊(不住院):接受咨询
(b) 住院病人:医院的发票和收据。
如遇意外身故,请立即通知保险公司/代理人。
必须在事故发生后 90 天内向公司提供支持索赔的证明(例如死亡证明、埋葬证明、验尸报告、警方报告、完整的索赔人声明)和提出索赔的人的身份证明(例如 NRIC、就业证明、经认证的工资单)。
如意外身故及伤残保障或永久及完全伤残保障的赔偿总额已于受保成员的终身全数支付,本计划的保障将会终止。

联系保险代理进行团体保险
Levine Lee在友邦保险和ING保险拥有超过15年的工作经验。 她是马来西亚友邦保险的专业 保险代理人 和人寿规划师。 联系李文,电话 +6012 684 0948。 她可以与您一起制定最佳计划,以满足您的员工福利计划和团体保险预算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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